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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室等教学用房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作者:消防检测设备
- 发布时间:2026-07-31 11:56:37
- 来源:http://www.zmxf119.com/
- 点击:121

深圳市建筑工程设计、审图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汇编(电气)25年12月版
【问题5.3】中小学教室等教学用房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吗?
解析: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3.2条:下列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
2、其条文说明:该条规定的托儿所不包括设置在家庭内,由家庭看护的托儿场所;该条规定的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包括小学学校的教室等教学用房。
3、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8.4.1条的要求,当中小学教室等教学用房中没有需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要求时,无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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