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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检测
消防验收备案的另类规则:备案未抽中的实行外观检查!
- 作者:消防检测设备
- 发布时间:2023-12-04 13:12:01
- 来源:http://www.zmxf119.com/
- 点击:890
消防验收备案的另类规则:备案未抽中的实行外观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 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区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外观检查制度。
一、检查范围
依法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经网上系统抽签未抽中的建设工程,抽中工程仍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二、检查流程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相关资料并上传“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系统”,项目受理后抽签未抽中工程到现场进行外观检查,详见附件。
三、办理时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合格的完成剩余备案流程;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外观检查记录表》,列明不合格事项,该项目自《记录表》告知之日起不计入审批时限,并限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如整改期内申请复验仍不合格或整改期内完不成整改,我局将对本项目进行退件处理,并对各参建单位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行为进行处罚。建设单位整改完成后可再次申报。
四、其他要求
整改完成后需向我局提供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整改前后照片、整改过程记录视频(存U盘)等,问题与整改情况一一对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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