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 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的区别以及优缺点!
- 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面的设计要求
- 太惨了!日本消防员为还车贷拍成人片被停职
- 广州发布:消防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技术服务单位信用管理办法
- 未通过消防验收 可以承接消防维保吗?
- 消防控制室实现单人值班的条件分析(附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 未按国家、行业标准开展消防维保工作,维保作业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同时被处罚!
- 大湾区又一地发布火灾高危单位名单,再次明确每年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 东莞起火养老院一个月前通过消防验收,出具合格报告的消防检测机构会被追究责任吗?
- 广州新政落地,消防安全评估业务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联系我们
厂家:智淼消防检测设备厂家
手机:18910580194,15262554119
电话:4006-598-119
邮箱:18751140119@163.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黄河路275号城市之星119室
消防新闻
分别被罚6万、5.3万!消防维保报告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 作者:消防检测设备
- 发布时间:2023-08-17 16:15:53
- 来源:http://www.zmxf119.com/
- 点击:379
分别被罚6万、5.3万!消防维保报告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两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因出具的消防维保报告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分别被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6万、5.3万的罚款。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失实文件的,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虚假文件,是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提供服务或者以篡改结果方式出具的消防技术文件,或者出具的与当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的消防技术文件。
本规定所称失实文件,是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与当时实际情况部分不符、结论定性部分偏离客观实际的消防技术文件。
标签: